【獎項申請】(預告) 教育部第71屆學術獎校內推薦作業
一、依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辦理。
二、學術獎頒贈對象為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,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。
三、教育部尚未函知本屆申請事宜,為利有意申請之教師預為準備資料,本校先行預告辦理期程如下:
(一) 意願登記:請有意申請者於115年10月23日(星期五)前,以電子郵件敘明欲申請人姓名、申請類科及擬採推薦方式(一般、連署或兩者均登記)寄至ncku-award@ctld.ncku.edu.tw,本階段無須檢附申請資料。
(二) 校內收件:請於115年11月13日(星期五)前,將申請資料經所屬系(所)及學院推薦後,送本處教學發展中心。
四、 詳細資訊請參閱本中心函、教育部辦法、教育部前屆公告公文、各院系推薦獎項申請表、中英文版推薦書。
本公告為預告性質,實際規定及表件仍以教育部正式來函為準。
承辦人:陳小姐/分機50202*20
教發中心獎項信箱:ncku-award@ctld.ncku.edu.tw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