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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發相關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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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部計畫徵件】116年度「人文社會跨域創新與主動學習推進計畫」徵件須知,有意申請之教師請依規定辦理。

各位師長、同仁您好:

有關「教育部補助辦理人文社會跨域創新與主動學習推進計畫」」徵件須知相關資訊如下,敬請參考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大學人文社會領域鏈結產業資源,推動以學生為中心之教學理念,形塑主動學習生態系,促進教學轉型與制度定錨,驅動教師由知識傳授者轉型為學習引導者,應用AI輔助教學及設計引導式教學活動,並透過專題導向學習與產學實務場域,培養學生自主學習、人機協作及解決複雜問題等能力,提升其因應未來社會與產業發展之競爭力。爰依據上開要點,訂定旨揭計畫徵件須知。
三、申請方式:免備文,自公告日起至本(115)年10月7日(星期三)中午12:00前,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(網址為https://forms.gle/4dzZ2VvVmxHjJzpK6 )。逾期未完成者,不予受理。
四、為增進大學校院對上開計畫推動理念及執行內容之了解,將於115年9月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辦理線上徵件說明會,會議連結為https://meet.google.com/apo-ocnr-mou,無須報名,請廣為週知。
五、計畫聯絡窗口:何小姐,E-mail:iLink.hss@gmail.com,電話:(04)2451-7250分機2886。

【※】提醒您:

  1. 有關本計畫相關細節及疑問,敬請聯繫:何小姐,洽詢電話:(04)2451-7250分機2886。
  2. 本案計畫分為二類別申請。同一學校於各期內,A、B 類計畫合計以補助1 案為原則;每案計畫主持人限主持1 項計畫,跨校計畫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為準。
    • A 類:重點學校發展計畫,應有2個以上學院參與(內含至少1個人文社科相關學院)。本類型應由符合本點上述所定領域及學門之院、系、學程等教學單位提出申請,並由資歷適當且能實際規劃跨校活動、參與計畫執行者擔任計畫主持人,如:教務長或副校長、校長,以利計畫推動。
    • B 類:人社學院發展計畫,型以人文社科相關學院為單位提出申請。本類型應由人文社科相關學院院長或副教務長擔任主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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